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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2秘書台

申請商標時的常見問題

問: 我需要符合什麼條件以申請香港商標?

答: 您可以以個人或法人團體身份向香港知識產權署申請。

問: 申請商標需要什麼資料?

答: 您所需遞交的資料如下:

  • 申請人的名稱,地址,國籍等以填寫申請表格

  • 指定使用的商品,服務或服務名稱

  • 清晰的商標圖樣(如商標含有顏色,必需遞交彩色的商標並列明內含的顏色)

  •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(個人申請)或公司註冊證影印本(公司申請)

問: 如果我想要申請查冊服務,會拖慢申請進度嗎?

答: 我們會提供免費查冊服務,若您想要申請政府的查冊服務,需時約1至2個月。其間若有第三方在同一個或類似的類別中遞交了與您相似的商標,有可能會影響到您的正式申請。

 

問: 若成功申請了商標並想轉讓給其他公司擁有可以嗎?

答: 當然可以。不過需要注意每一個商標申請,知識產權處只會發出一張商標證明書,若日後想要把商標轉讓給其他公司並不會重發證明書,該證明書會列明商標申請人或公司的名稱。商標註冊處只會發出一封確認書,指明商標已完成轉讓。

 

 

問: 如果我未能成功註冊商標,可以使用圓圈R的符號嗎?

答: 圓圈R符號只能用於已成功註冊的商標上面,任何未經註冊的商標一旦使用圓圈R符號,即觸犯刑事罪行。如商標仍未註冊或仍在申請註冊,申請人可使用「TM」符號向外公告其商標標誌,但此符號並沒有任何保護效力的用途。

 

 

問: 我在遞交申請後可以修改商標的圖案或增加一些元素嗎?

答: 在遞交了T2申請表格後,只可以更改表格上輕微的文書錯誤,並不能作出其他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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